建筑物使用安全玻璃新概念發(fā)表時間:2020-08-07 15:30 北京弘森創(chuàng)新真空鍍膜技術有限公司專業(yè)生產(chǎn)單向透視玻璃,單向玻璃,鏡顯玻璃,分光鏡,前表面反射鏡。 弘森致力于特種鍍膜產(chǎn)品的研究,是國內首先研制出用于背投拼接墻的前表面反射鏡,用于幻影成像及播音提示器的大面積分光鏡的企業(yè),并于2013年研發(fā)并生產(chǎn)出專利產(chǎn)品—新型夾層單向透視玻璃. 弘森17年專注單向透視玻璃-采用最新納米磁控濺射鍍膜技術,透過率可達25%,反射率高達94%,完美呈現(xiàn)透視效果。 關于高層建筑玻璃幕墻使用安全玻璃問題,是城市建設與管理中一個值得重視的問題。但是對于安全玻璃的概念,在技術上尚有一些爭議。傳統(tǒng)的說法是,(全)鋼化玻璃屬于安全玻璃。其根據(jù)除了強度較高外,主要是由于(全)鋼化玻璃破碎時會整塊玻璃全部破碎成蜂窩狀鈍角小顆粒,不易傷人。對于這一概念,用于高層建筑玻璃幕墻的安全玻璃上,作者認為應予更新,尚有討論的必要。 對于高層建筑玻璃幕墻使用安全玻璃,其安全的主要擔心是玻璃破碎高空墜落傷人。這里應該包含三部分分析:首先是玻璃具有足夠的強度,使其處于工作狀態(tài)時保證不破壞--強而不碎,;其次是玻璃具有防碰碎散落性,使其處于破碎狀態(tài)時保證不會墜落飛散--隨而不散落;第三是玻璃具有不易傷人的破壞形態(tài),避免大塊銳利碎片,而呈鈍角,圓滑小顆粒狀--但若從高空散落則有落則不論形態(tài)。以上三要素應該是把握與控制高層建筑玻璃幕墻安全玻璃的要點。 (全)鋼化玻璃具備較高強度和其破壞形態(tài)為鈍角小顆粒這兩個安全因素,但不具備防破碎散落性這一對高層建筑玻璃幕墻而言關鍵性的安全因素、因此而帶來的不安全后果是,(全)鋼化玻璃破碎后的大群呈鈍角的碎片,從高空散落而下,同樣傷人。其中的罪魁禍首便是自由落體的重力方,速度。眾所周知,于彈頭是圓滑的小顆粒,但一旦從槍管中射出,具備了相當大的速度,便成為致命的殺人武器。而一柄鋒利的劍斧頭,當它靜止時,是不可::造成傷害的。所以,對高層建筑玻璃幕墻的玻璃是否安全,最重要的是不破壞和碎片不散落。不論何種形態(tài)的玻璃碎片,如高層建筑上散落而下,都是危險的甚至是致命的。 此外,(全)鋼化玻璃的一個特性是由于預加熱應力的不能全部消除,因此有5~8千分之之高的自爆率,其破壞是無先兆的。這樣,玻璃自爆破碎和高空散落,便成為高層建筑玻璃幕墻使用(全)鋼化玻璃并不安全的基本技術依據(jù)。因此,在一定高度下使用(全)鋼化玻璃被認為是安全的,而超過一定高度使用它則應認為是不安全的。安全是一個相對的概念,是有條件的;不是絕對的,無條件的。對安全玻璃的傳統(tǒng)概念,脫離使用條件,僅僅只從其碎片形態(tài)來定義,可能是不全面的。 因此, 在日本高層建筑玻璃幕墻上使用(全)鋼化玻璃,還必須增貼一層防飛散膜,以確保安全。此外,如果半鋼化玻璃破壞時,盡管其碎片大,通常限制在4~6塊,仍有可能保留在框架中,而維持不散落則其傷人的可能性反而會小些。據(jù)此,保證黏結玻璃結構膠的寬度,使玻璃裂而不散落倒是一項保證半鋼化玻璃安全性高于(全)鋼化玻璃的技術措施。否則,如此大片而又尖銳磁壞形態(tài),一旦從高空墜落則危險性極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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